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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创金合信汇利纯债三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2

创金合信汇利纯债三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汇利纯债三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8]666 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采取封闭期与开放期间隔运作的方式。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其前一个
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含该日);每个封闭期结束日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对应的第三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含该日)。
每个开放期起始日为其前一个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含该日)。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
过 20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提前公告。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本基金在某一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无法进入开放期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本基
金无法按时办理申购、赎回等申请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本基金将自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微信直销平台)
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前端认购费、前端申购费,但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为 C 类基金份额。
8、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
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认购金额不
设限制。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
购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
准。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10、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
障碍。
11、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
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
应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第 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 创金合信汇利纯债三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cjh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
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0666 咨询购买事宜。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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