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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09 09:06:54 股吧网页版
财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03月09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9

财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03 月 09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540 号)准予注册,并根据机构部函[2018]2614 号文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的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9 月 7 日证监许可[2022]2055 号文准予变更
注册,并经 2022 年 12 月 19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财通量
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包括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估值方法、基金费用、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调整基金合同自动清盘条款,相应更名为“财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事项。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由《财通量
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财通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跟踪沪深3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8%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变更注册为财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的申请材料。该指数的样本空间、选样方法等信息如下:

1、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深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科创板证券、创业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3)其他证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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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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