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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9 07:30:09 股吧网页版
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9

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03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8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05 月 0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金元顺安沣泰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04 月 0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04 月 0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04 月 0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04 月 06 日
注: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 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06 日至 2023 年 04 月 12 日,并自 2023
年 04 月 13 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1
2、 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
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06 日至 2023 年 04 月 12 日,并自 2023 年 04 月 13 日起进
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
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1.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的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
3.2 申购费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费率
申购金额<100 万 0.60%
100 万≤申购金额<500 万 0.40%
申购金额≥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注:
2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
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
不足 10 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 份的情
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 0.00%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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