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05 09:04:15 股吧网页版
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05

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5 月 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瑞祥一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8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5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

下属分类的基金简称 南方瑞祥一年混合 A 南方瑞祥一年混合 C

下属分类的交易代码 005810 005811

该分类是否开放 是 是

注: 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7 日,
其中:2022 年 5 月 10 日(含该日)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
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2 年 5 月 10 日(含该日)至 2022 年 6 月
7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8 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
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7 日,其
中:2022 年 5 月 10 日(含该日)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2 年 5 月 10 日(含该日)至 2022 年 6 月 7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