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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06 09:12:46 股吧网页版
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06

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7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聚利
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公告依据

简称《基金合同》)、《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1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15 日

注:本基金第八个封闭期为 2022 年 1 月 15 日(含)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含)。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含)起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 2022
年 7 月 30 日(含)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九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6 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起至6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
该日)至 6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则对应日调整至该对应日所在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每一开放期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第八个封闭期为 2022 年 1 月 15 日(含)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含)。根据本基金《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含)起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 2022 年 7
月 30 日(含)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九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
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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