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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1 09:37: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13日起,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1.00%调低至0.60%,并修订《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一、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原文: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1.0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

修订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修改进行同步修改。《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重要提示

本次调整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修订自2022年6月1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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