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19 07:42:57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设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开放期设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12月19日起,调整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放期设置,将每个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调整为每个开放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情况

章节 修订内容

“39、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
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
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
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
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

第二部分 释义 修改为:

“39、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
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
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
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
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

第三部分 基金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
的基本情况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
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
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修改为: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
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
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
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
第六部分 基金 结束前公告说明。”
份额的申购与赎 修改为:

回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
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
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系因调整开放期设置而作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订内容自2022年12月19日起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3、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于2022年12月19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99fu……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