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9
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 大会决议生效日为 2020 年 9 月 9 日,
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9 月 9 日,清算期间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本基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规定网站刊登了《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
共计人民币 2,048,370.59 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 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上述
资金将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
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了
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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