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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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年2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融丰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2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发起式、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海富
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年3月1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3月1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及《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
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
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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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11日, 经前期运作, 根据本基金《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含该日)
至2021年3月26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接受本基金投资者的申购、 赎回申
请。自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6月26日, 为本基金的第十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
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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