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01 09:20:30 股吧网页版
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1

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9 月 5 日证监许可【2017】1619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已
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新股价格波动风险等市场风险,此外,还包括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面临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
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不属于定制基金,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由于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不存在任何承诺收益安排、合作协议或合作安排。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完全、独立的投资决策独立自主权,不受任何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向任何投资者提供额外的投资组合信息或提前披露相关信息。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也将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退市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2月27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2
四、基金托管人...... 26
五、相关服务机构...... 31
六、基金的募集...... 4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