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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30 07:45:45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基金赎回转认购优惠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基金

赎回转认购优惠费率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及直销柜台办理货币基金赎回转认购业务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 2022 年 8 月 30 日起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与活动基金

本次货币基金赎回转认购费率优惠业务针对本公司旗下处于募集期并开通货币基金赎回转认购的基金产品,如无特殊情况,此后本公司新发行的基金产品适用于本优惠活动,如有不适用此活动的基金产品,我们将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规则

1、“赎回转认购”指投资人用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直接认购本公司处于募集期的基金产品。

2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及直销柜台使用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 B(基金代码:004984)赎回转认购处于募集期并开通货币基金赎回转认购的基金产品,可享受该基金产品认购费 0 折优惠,即免收基金认购费。具体各基金赎回费率参见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赎回转认购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目标基金处于可认购状态。

2、其他基金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规定执行,具体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次优惠活动不包含招商银行直连支付渠道。

4、本公司可对活动时间、参与活动基金范围和费率优惠等内容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pyamc.com

客服电话:400-968-6688
六、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业务规则和固有风险,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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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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