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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9 09:08:18 股吧网页版
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9


中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1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48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3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约定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2024 年 3 月 20 日

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中银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中银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4881 01031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

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份额类别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A 类 M<100 万元 1.20%

A 类 100 万元≤M<200 万元 0.80%

A 类 2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A 类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C 类 固定比例 0.00%

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
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单笔申购金额在 500 万以下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 10%;单笔申购金额在 500 万以上(含)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与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相同。其中,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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