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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15 09:19:39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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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5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 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认购、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旗下基金的投资
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适用基金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认购、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和
转换的所有基金。
若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开展期间本公司发行新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发售之日起,
将同步开展该基金的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如新发基金不适用本优惠活动的, 本公
司将另行公告。
二、 适用渠道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 网上直销平台及格林基金
官方微信公众号。
直销柜台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58 层 04、
05、 0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00-501;
网上直销平台网站: http://www.china-greenfund.com;
格林基金官方微信公众号。
三、 优惠活动期限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自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实施, 如有变更,本公司将另行公
告。
四、 费率优惠具体情况
(1)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期间,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
网上直销平台及格林基金官方微信公众号) 认购、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本
公司旗下基金, 在原费率基础上,对认购费、申购费、转换费(申购补差费)实
行 0.1 折优惠费率;原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原费率执行。
( 2)基金原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及相关公告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则以本公司的规定为准,上述费率优惠方案若
有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00-501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greenfund.com
4、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
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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