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18 07:24:15 股吧网页版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民富收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6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鹰民富收益混合 A 金鹰民富收益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657 00465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 5 万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
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的,其他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份额申购费为:
申购金额 M(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1.00%
100 万≤M<200 万 0.75%
200 万元≤M<500 万 0.50%
M≥5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