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5-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16

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2
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1
月 22 日《关 于准予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 2797
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 开放式运作的债券投资基金。
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基金代码: 004654;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 2017 年 5 月 19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
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
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基金管理
人不予确认。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3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
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5 月 16 日《证券日报》 的“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cn)。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10)85712266,
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
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