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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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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 419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注册登记机构
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基金
认购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 3 个月的基金募
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
购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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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7、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
件下,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
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
已经开立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
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
直销中心、代销机构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
申请也同时无效。
9、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
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限额;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直销网点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
不设最低限额。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0、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销售网点(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
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合
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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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11 月 24 日《 上海证券报》 上的
《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 www.bxr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
金募集相关事宜。
14、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
( 400-061-7297)或代销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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