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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23

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7年11月23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2016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48号文)进行募集,《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1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约定,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7年9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锐祺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A类:004425;C类:00442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

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以规避市场风险,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收益率。

1、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2)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以及货币政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利率变化的方向和时间,利用情景分析模拟利率变化的各种情形,并在考虑封闭剩余期限的基础上,最终结合组合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类债券是本基金重要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至关重要。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同时,本基金将运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4)收益率利差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金融债和信用债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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