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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17

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6

二、认购份额的发售9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1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5

五、清算与交割19

六、退款19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19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0

重要提示

1、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

1月13日证监许可[2017]111号准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如在募集期间增设代销机构或变更发售方式,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分别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8、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0、本公告仅对“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7年2月17日上的《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hffund.com)及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2、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3、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

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4、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咨询购买事宜。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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