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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9:28:43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7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一) 参与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4126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2 014002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 类

3 014003 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4 014011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5 014029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6 014061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7 013745 浦银安盛双月鑫 6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8 013746 浦银安盛双月鑫 6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9 519328 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0 519329 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1 519330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2 519331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3 519332 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4 519333 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二) 适用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以上基金定投业务。
(三) 基金定投业务规则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平台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电子直
销平台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资方式。基金定投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以上基金
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电子直销平台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
款金额最低为 100 元;

2)电子直销平台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
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时间以电子直销平台《浦
银安盛基金定期投资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
则》具体规定为准;

3)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平台终止定投业务,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定期投资协议》及《浦
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进行办理。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 或 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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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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