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9 08:52:21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兴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兴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兴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兴悦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代码 0037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
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
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 6 个月的期间封闭运
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
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
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
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
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
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鹏华兴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鹏华兴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即 2024 年 4 月 22 日日终,仍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将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