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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1

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5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6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 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则对应日调整至该对应日所在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

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

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详见“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等的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网站(https://etrade.gtfund.com/)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转换、基金赎回、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0、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人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对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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