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13 16:01:12 股吧网页版
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3

  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
国证监会2016年10月31日证监许可【2016】250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于2016
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
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
资产配置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及基金管理人信息进
行更新。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30
招募说明书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
目 录
一、 前言...............................................................................................2
二、 释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