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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8 07:18:09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并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8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并修订基金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2月28日
(含)起,调低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并相应修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

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低事项的具体方案

(1)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申购金额小于100万元时,申购费率从0.30%降低至0.10%;

申购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时,申购费率从0.18%降低至0.06%;

申购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时,1000元/笔不变化。

(2)对于其他投资者,

申购金额小于100万元时,申购费率从0.70%降低至0.50%;

申购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时,申购费率从0.50%降低至0.30%;

申购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时,1000元/笔不变化。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公告事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
约定。本次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将在《东方红益鑫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披露。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
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
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
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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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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