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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博时安诚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0-21

博时安诚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时安诚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
“博时安润 18 个月”)的募集已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 关于准予
博时安诚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6]1041 号)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募集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自《 基金合同》 生效
后,每 18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封闭期内,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
额;开放期内,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
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自 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
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
售期内各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
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
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
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
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
“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
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
1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募集期间的单个
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
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直销机构最低认
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
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及时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
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 中国证券报》 上的
《 博时安诚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
网站( 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
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
及各基金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
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
事宜。
17、当日( 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T+2 日到网点查
询交易确认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 4 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8、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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