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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9-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6

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证监许
可[2016]1195 号文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
场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
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18
七、基金的募集 19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21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22
九、基金的投资 28
十、基金的财产 33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34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3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39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40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41
十六、风险揭示 46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48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4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4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49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51
二十二、备查文件 51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53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73
一、绪言
《 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
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
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 《 基金合同》 :指《 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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