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16 09:09:45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二次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6

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第二次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5 月 1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泰享三年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7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公告依据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18 日

注:1、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年度对日不存在的,则该年度对日为该年度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2019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

2、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4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自2022年5月25日起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
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