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08 09:07:37 股吧网页版
泓德泓益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08


泓德泓益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4月07日

送出日期:2022年04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泓德泓益量化混合 基金代码 002562

基金管理人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4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暂未上市

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苏昌景 2016年04月29日 2008年09月01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投资模型,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产权重,

精选个股,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银行存款(包括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国债

投资范围 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管理人主要以宏观政策、微观行业、市场情绪为基础,构建中短期系统风
险模型,进行市场风险的主动判断,为基金仓位积极调整和利用股指期货管理系统
风险提供准确的量化依据。

本基金通过合理确定股票、股指期货、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
达到控制净值大幅回撤风险,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的目的。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将运用基金管理人开发的"多因子阿尔法模型"、"行业
轮动模型"、"事件驱动模型"等各类量化模型进行股票选择并据此构建股票投资组
主要投资 合。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修正,优化股票投资组合。在港股
策略 通标的股票投资层面,在对A、H股溢价水平进行重点分析和趋势预测的前提下,本
基金管理人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