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7
关于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维护投资者利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3年8月8日起本基金增设D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同时对《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
告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
自2023年8月8日起,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新增份
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其中,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按认
购/申购金额收取前端认购费或申购费;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按每笔交
易收取固定金额申购费。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A 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D
基金代码 002523 018970
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如下所示:
1、申购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500万元(含申购费),申购费采用固定金额,为人民币500元/笔。投资者可以多
次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分别计算。本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
由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以上(含7天) 0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新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与现有的A类
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二、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
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
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D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
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本次因增设
D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因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原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亦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相关事宜已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本公司已根据基金合同修改的情况,相应修
改了本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epf.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同时公告修改后的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