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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01

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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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 851 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 36 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36 个月后的月度
对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第一个到期开
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36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到期开放期
的首日为上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 3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
的每个到期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到期开放期前
公告说明。在到期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
6 个封闭期和 5 个期间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中,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
作周期首日的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
12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之后依次类推。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为 5 至 10 个工作日,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期间开放期前公告说明。在期间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
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
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
创金合信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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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将按暂停申购、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
届时公告为准。
4、本基金将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3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
销柜台及微信直销平台)和非直销渠道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
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
额为 1 元(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
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
为 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含认购费)。
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全部累计认购金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于募集期结束后,对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超过本基金全部认购金额
的 50%的部分,确认为无效。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
确认为准。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
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 基
金合同》 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第 2 个
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创金合信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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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 创金合信睿合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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