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09 09:15:45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型基金2023年9月8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9

关于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精选股票型
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型基金 2023 年 9 月 8 日暂
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9 月 9 日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2332

2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2333

3 汇丰晋信港股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781

4 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291

二、公告基本信息

香港交易所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发布《黑色暴雨警告及极端情况生效 证券
及衍生产品市场全日暂停交易》公告,宣布由于黑色暴雨警告仍然持续及香港政
府宣布极端情况生效,2023 年 9 月 8 日全日暂停港股通服务。根据汇丰晋信沪
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非港
股通交易日上述基金不开放,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暂停上述基
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对于投资者提交的 2023 年 9 月 8 日
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不予确认,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款项将由销售机构退回投资者账户。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 2023 年 9 月 11 日恢复港股通交易,上述基金也将于同日恢复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若港股通继续全天暂
PUBLIC

停交易,上述基金也将继续暂停当日前述业务,详情请参见届时公告。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期间,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 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示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PUBLIC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9 日
PUBLIC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