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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1 07:11: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1

关于增加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协商一致,自2021年11月1日起,新增联泰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
赎回业务 换业务

1 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A类 002243 开通 不开通

2 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B类 009976 开通 开通

备注: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2月25日起,接受通过代销机构办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A类单笔金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申购业务(本基金未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对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申请予以确认;单笔金额5000万以上的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申请,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通过联泰基金指定渠道办理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以联泰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www.66zichan.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 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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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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