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4

近日,有将“浙江浙商转型升级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我司“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基金)混淆的相关报道。对上述情况我司说明如下:
1、我司全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简称“浙商基金”,2010 年 10 月成立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浙江省首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2020 年 1 月证监会核准浙商基金股权变更。2、根据浙商基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3、浙商基金以“客户为先、专业为本、正直诚信、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精益求精”为己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执行行业监管规范,严格遵照公司经营许可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一切与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基金)相关的事项以我司官网公告为准。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