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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8 09:00:1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1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002025;C 类基金代码:002026)的基金定投业务。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gfzxzx@gffunds.com.cn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11 层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层 1201 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具体以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二、其它说明事项

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4、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 元。代销机构的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代销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5、本基金暂停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申购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500,000.00 元的大额业务,定投业务同样适用上述限额。即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
500,000.00 元,则 500,000.00 元确认成功,超过 500,000.00 元(不含)金额
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 500,000.00 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 500,000.00 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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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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