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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兴业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场外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03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兴业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场外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宝兴业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5年11月9日起增设华宝兴业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场外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一、增设场外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的原基金份额均为场内份额,场内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现在现有场内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场外份额(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进行申购和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净值为每份100.00元人民币,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净值为每份1.00元人民币。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份额的登记
A类基金份额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B类基金份额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进行转换,且B类基金份额不能上市交易。
3、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此次仅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通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开户、申购与赎回业务。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的B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按照份额进行赎回,最低赎回份额不做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自2015年11月9日起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办理规则与本公司直销柜台现行业务规则相同。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1893,基金简称为“华宝添益B”。
(3)如后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新增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申购与赎回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为体现赎回申请占基金资产的实际比例及其影响,在认定巨额赎回的过程中,应将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折算为1份A类基金份额。
4、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5、收益分配方式
(1)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原则。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分配所得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B类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2)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止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
6、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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