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发证券” )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2年3月18日起增加广发证券为银华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MSCI中国,扩位证券简称:MSCI
中国ETF,基金代码:512380)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自2022年3月21日起,增加广发证券为下
述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编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 是否开通赎 是否开通定期 是否开通转换
购 回 定额投资 业务
1 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63 是 是 是 是
2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A:001280 是 是 是 是
基金 C:002326
3 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01 是 是 是 是
4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 A:005037 是 是 是 是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005038
5 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771 是 是 是 是
6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014349 是 是 是 否
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 www.yhfund.com.cn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
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
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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