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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31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15日证监许可
【2014】【120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要
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纯债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纯债B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5号楼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2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10-63620212
股权结构:
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7号文批准,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权比例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2%、加拿大丰业银行33%、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5%。
基金管理情况:目前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三只基金,分别是中加货币市场基金(A/C)、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
(二)主要人员情况
5--3

1、董事会成员
闫冰竹先生,董事长,管理学硕士。自1975年起,闫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理处主任、营业部总经理、分行总稽核等职务,
1996年参与组建北京银行并出任首任行长,2002年至今担任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闫先生为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第十届北京市委委员,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3年3月起兼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书剑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1997年加入北京银行,历任总行银行卡业务主管、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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