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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7 07:54:15 股吧网页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鑫元合丰纯债A鑫元合丰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9110009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转型后为“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转型后为“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起始日2016年12月27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12月27日
2日常申购和赎回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后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关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2.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时,合丰纯债A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合丰纯债C不收取申购费用。合丰纯债A的申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0.4%
100万≤M<200万0.2%
200万≤M<500万0.1%
M≥500万元按笔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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