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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10-21

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8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4年10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14年10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A 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08 00080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2014年9月25日成立,其月度对日为2014年10月25日,由于2014年10月25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2014年10月27日,因此认购客户可赎回日为2014年10月27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其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月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如次一月无月度对日,则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该运作期的最后一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起,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对应的次一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该月无月度对日,则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该运作期的最后一日)止,以此类推。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有效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系统每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和网上交易平台要求为准。基金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份额的数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注:-
3.2.2 后端收费
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的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数都为0.01份。
本基金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0.01份。
基金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基金的净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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