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8 09:24: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1
关于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 161号文核准,《宏利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0日生效。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3月28日起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
合同》作相应修改。相应内容也将在托管协议、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一并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1、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21133) ,
本次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 本基金分设A类、 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已有的A类(基
金代码: 162206)和B类(基金代码: 000700)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新增的
E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升级和降级规则。 由于基金费率设置等的不同,三类基金份
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
2、 E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及费率
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除招
募说明书约定的情形外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 托管费
率与原有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即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3、 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2
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当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低于
0.0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销售机构有权调整最低申购金额下限, 投资者
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4、 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 010-66577617
客服信箱: irm@manulife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698-8888
传真: 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 www.manulifefund.com.cn
(2)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2)宏利微信公众账号: manulifefund_BJ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 irm@manulifefund.com.cn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请以本
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5、 自2024年3月28日起, 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等业务。
二、 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3
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对涉及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 部分条款
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的修订具体如下: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第 二 节
释义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投
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等级,对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
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
形成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各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并单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