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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0 09:03:08 股吧网页版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3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48号)和《关于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4]933号)的核准募集,《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为本基金,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II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募说明书对增设C类基金份额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7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III

目 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 2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58
七、基金的存续......5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60
九、基金的投资......75
十、基金的业绩......85
十一、基金的财产......8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8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9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100
十七、侧袋机制......107
十八、风险揭示......110
十 九 、 基 金 合 同 的 变 更 、 终 止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清 算 ...... 11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9
二 十 一 、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的 内 容 摘 要 ...... 137
二 十 二 、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服 务 ...... 15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58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59
二十五、备查文件......162
I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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