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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03

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3】1646号核准募集的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20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15:
00止(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8月12日,权益登记日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等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等印鉴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或者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等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等印鉴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等印鉴),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基金管理人等代理人投票的,代理人应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以及授权委托材料。代理人若为个人,在受托投票时,应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若为机构,在受托投票时,应在表决票上加盖公章,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该机构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机构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5年8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15:00以前(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至本次持有人会议专用信箱:
[收件人:杨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国投瑞
银基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邮编:518035--联系电话:4008806868或
0755-83575992]
五、授权参与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通过纸质表决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理人在会议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基金管理人等代理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二)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或电话授权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基
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或电话授权的,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1、纸面授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持有人委托代理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请参见附件三),同时提供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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