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24 09:26:48 股吧网页版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新兰德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4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新兰德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德”)签署的委托
销售协议,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起新增委托新兰德销售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新兰德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新兰德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新兰德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385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0386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2 栋 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张博文

电话:1993166779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2

网址:www.xinlande.com.cn

二、通过新兰德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新兰德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新兰德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新兰德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新兰德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新兰德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新兰德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新兰德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起在新兰德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注:本基金已开通 A/C 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新兰德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新兰德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
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新兰德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新兰德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新兰德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2

网址:www.xinlande.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