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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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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23

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景祥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及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景祥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并于2015年11月17日发布了《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景祥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公告》(简称“《折算公告》”)。根据《开放公告》及《折算公告》的规定,
2015年11月18日为景祥A的第四个赎回开放日,2015年11月19日为景祥A的第四个申购开放日及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景祥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1月19日为本次折算基准日,折算后,景祥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景祥A的折算比例为1.02293699。折算前,景祥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53,934,956.61份,折算后,景祥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66,640,555.12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景祥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11月23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景祥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景祥A开放申购、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景祥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景祥A赎回总份额为33,246,605.89份。
景祥B的份额数为500,316,999.99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景祥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景祥B的份额余额(即
1,167,406,333份,舍尾取整)。
对于景祥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景祥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景祥A的份额余额与景祥B的份额余额比例小于或等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景祥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景祥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景祥A的份额余额与景祥B的份额余额比例大于7:3,则在经确认后的景祥A的份额余额与景祥B的份额余额比例不超过7:3的条件下,对全部有效的景祥A的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11月18日,景祥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33,246,605.89份;2015年11月19日,景祥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30,181,599.21元。本次景祥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景祥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7/3倍景祥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的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的注册登记机构已在2015年11月19日、20日(含该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景祥A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11月23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11月23日起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景祥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景祥A总份额为
696,822,154.33份,景祥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500,316,999.99份,景祥A与
景祥B的份额配比为1.3928: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景祥A自2015年11月20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景祥A的第五个运作期起始日,即2015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50%加上利差进行计算,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9日公告的景祥A第五个运作期利差设定为2.30%,故:
景祥A的年收益率(单利)=1.50%+2.30%=3.80%
景祥A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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