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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9 09:05:15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C类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9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 C 类份额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3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2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2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2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2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景顺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11 01567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

注: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开放赎回和转换

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 A 类及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 A 类及 C 类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 1 元,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
额为 1 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数量不设上限。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M<50 万元 0.12%

50 万元≤ M <100 万元 0.08%

100 万≤ M <500 万元 0.03%

500 万≤ M <1000 万元 0.015%

M≥10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注: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M<5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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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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