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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7 07:50:5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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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7

关于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设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8日起对长城增 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期设置进行调整,并据此修改《基 金合同》相关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基金的开放期设置由“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10个工作日的期间”调整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个工作日的期间”。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作相应调 整。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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