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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0:16:43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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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提醒宝盈基金投资者及时提供和完善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宝盈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持续加强并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投资者

1、通过本公司官网(www.byfunds.com)、掌上宝盈 APP、宝盈基金微信公众号等直销渠道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均需上传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图像。

2、本公司将持续开展个人投资者身份信息核实工作,个人投资者应
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和证件有效期等。

二、非自然人投资者

1、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非自然人投资者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及留存证明文件。

2、本公司将持续开展非自然人投资者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非自然人
投资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依法设立或者依法经营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个人投资者和非自然人投资者,如在销售机构预留的身份信息存在不完
整、不准确、已失效等情况的,或留存身份证明文件缺失或错误的,请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通过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信息及材料更新、完善手续。对于未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或者更新、补足身份信息或证明文件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投资者,本公司将采取提示、限制交易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敬请投资者留意并及时处理,以免影响后续基金认购、申购、转换、新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
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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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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