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5 08:02:54 股吧网页版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5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相应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现就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调低旗下部分
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
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
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部分基金更新了本公司法定代表
人、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信息,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
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和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
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
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附件: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调整情况说明

基金费率调整 基金费率调整 其他信息调整

前 后

序号 基金名称 管 理 托 管 管 理 托 管

费 费 费 费 调整前 调整后

率% 率% 率% 率%

1 宝盈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50 0.25 1.20 0.20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金 马永红 严震

2 宝盈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50 0.25 1.20 0.20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金 马永红 严震

3 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1.50 0.25 1.20 0.20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基金 马永红 严震

4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1.50 0.25 1.20 0.20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券投资基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