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万联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19-01-30 08:08:0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3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万联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根据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月30日起,新增万联证券为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07
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41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52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0360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0510
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1290
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2580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2680
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2780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2980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38286026
公司网址:www.wlzq.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