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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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07: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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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基金
主代码51998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1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10月1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2.31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2,950,076,628.6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885,022,988.6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3.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6年第二次分红
注:根据《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6年10月26日
除息日2016年10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10月28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将以2016年10月26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2016年10月2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10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6年10月26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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