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5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400029 证券简称:大通 5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廖集浪:
曾勇华:
沈柳生:
高咏:
2018年3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